武汉大学心理学系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15 20:3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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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汉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武汉大学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系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为了加强和规范博士研究生的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简称“交叉院”)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招生工作,并对招生过程、结果进行监督管理和审核。

心理学系组织成立考核专家组,具体负责本单位2024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组织实施,并对涉考涉招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业务等方面的培训。考核专家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本系2024年博士研究生。

二、招生计划

2024年,心理学系计划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6人,其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计划2人。

不招收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招收同等学力学生,招收直博生0人,硕博连读生0人。

三、确定候选人

经考核专家组评议,确定心理学系外语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核专家组依据外语合格考生(包括外语成绩合格及免试)提交的申请材料,对考生的教育背景(30%)、科研发表(30%)、研究计划(40%)进行综合考察和评议,按照不超过招生指标数1:2的比例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候选人建议名单经交叉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候选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四、现场确认(资格审查)

1. 时间:4月22日上午8:00-9:00,地点: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振华楼B201。

2. 参加综合考核的候选人在资格审查时须交验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最后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境外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候选人,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扫描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原件。

(3)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须本人签名。

(4)考生须签订《考生诚信参加综合考核承诺书》。

3. 资格审查合格后,交考核费180元。

4.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候选人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资格审查时,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报考资料不真实,或录取入学后被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则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五、综合考核安排

(一) 考核内容

1.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外语水平(可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二)考核形式

考核采用笔试+面试形式进行。全面衡量候选人的学术修养、外语水平、培养潜质、学术道德、思想品德等。考核过程应做好记录,全程录音录像,形成考试档案保存。

笔试时间为2小时,主要考察候选人的心理学学术和科研能力。

面试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外语听力口语面试10分钟,专业面试20分钟。通过现场问答等方式,考察考生的治学态度、学术素养、外语水平和学术潜力等综合素质。

(三)考核时间

专业笔试:2024年4月22日上午9:00-11:00,地点: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振华楼B201。

综合面试:2024年4月22日上午12:00,地点: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振华楼B515。不按时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考核资格。

(四)考核成绩及计算方法

考核专家组对候选人的外语水平、学术素养和创新潜质三方面分别按百分制打分,并按以下公式计算考核总评成绩。

考核总评成绩=评议总成绩20%+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20%+专业考核成绩60%

专业考核成绩=笔试×50%+面试×50%;

(五)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需要加试,加试科目:心理学基础理论、心理学研究方法,采用笔试方式,实行百分制。

跨学科考生不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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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

初录名单确定后,交叉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时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录取

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专业招生指标和考生考核总评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经交叉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交叉院对候选人信息、综合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核。

总成绩及单项考核不及格者(单项60分及格)不予录取。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联系电话:027-68754920

邮箱:wdyz@whu.edu.cn

武汉大学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

联系电话:027-68788914

邮箱:lianwenhao@whu.edu.cn

武汉大学心理学系:

联系电话:027-68753567

邮箱:00033940@whu.edu.cn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我系考核专家组负责解释。



武汉大学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