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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4-2025学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硕博连读生选拔考核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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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硕博连读生选拔考核是研究生培养的一项常规工作,也是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根据《武汉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13〕89号)、《武汉大学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培养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2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以下简称“交叉院”)实际情况,现将2024—2025学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硕博连读生选拔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中期考核对象:2023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硕博连读生选拔考核对象:2022级、2023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可申请;2023级已获得“1+4”硕博连读生资格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须参加选拔考核。

二、考核内容与结果应用

(一)考核内容

在中期考核、硕博连读生选拔考核中,培养单位要对研究生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治学态度、心理健康、课程学习、参加学术活动与科研训练情况,以及专业知识基础、学术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严格考核。

(二)考核结果

中期考核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硕博连读生选拔考核的结果分为两种:通过、不通过。

(三)考核结果应用

1.中期考核良好及以上的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选拔考核,并于下一学年转为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研究生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可依据相关程序作肄业处理,也可申请延期重新考核(重新考核时间至少推迟3个月),第二次考核仍未通过者,作退学处理。

2.通过硕博连读生选拔考核者,于下一学年转为博士研究生,未通过者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或于第三学年再次申请;2023级遴选“1+4”硕博连读生通过选拔考核者,于下一学年转为“1+4”博士研究生,未通过者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或于第三学年再次申请。

三、考核方式及程序

(一)交叉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对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硕博生连读选拔考核进行监督与审核。

1. 自然科学组

组长: 周翔

副组长:余向红,陈云

成员: 刘勇,许永超,阴国印,李彦胜,杨志坚,闵杰, 汪的华,陈云,周翔,胥国勇,徐楠,程真顺,樊友平

2. 社会科学组

组长:周翔

副组长:余向红,陈云

成员:尤瑾,孔令杰,冉从敬,杨华,余振,余来明,周 翔,余向红,郭敏,程虹,傅才武

(二)各培养机构负责开展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硕博连读生选拔考核工作,成立相关学科专业考核专家小组。

1.中期考核专家小组。成员均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不少于3人,具体负责硕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

2.硕博连读生选拔考核专家小组。成员以招收博士研究生学科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至少由5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

(三)考核采用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如因特殊情况,可以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需要提前申请。

(四)研究生应按考核的内容和要求,向考核专家小组逐一汇报,考核专家进行现场考核提问,并根据研究生的综合表现,评定考核等级,给出分流意见。

(五)考核工作小组对考核结果和分流意见进行审核,审核后将中期考核、硕博连读生遴选与资格考核的结果在交叉院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对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启动学业预警机制,并依据相关程序明确给出延期考核、肄业或退学的意见。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将考核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六)提交申请和材料

1.2023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除继续攻读“1+4”硕博连读生外)应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上进行中期考核申请:培养管理—硕士中期考核申请—中期考核申请,经由导师审核通过后,各考核小组完成系统审核;

2.2022级、2023级申请硕博连读生选拔考核和2023级继续攻读“1+4”硕博连读生填写《武汉大学硕博连读生选拔考核登记表》(见附件3),经由导师、考核小组签署意见后,上交至各培养机构。

3.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各机构将下载和填写好的《武汉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武汉大学硕博连读生选拔考核登记表》存入研究生个人档案,要求内容填写完整,签字齐全。

四、时间安排

10月14日前:各培养机构组织成立中期考核、硕博连读选拔考核专家小组,并将具体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及安排表发至:yuyingmin@whu.edu.cn。

1019日前:各培养机构完成中期考核、硕博连读生选拔考核,并将分别下载和按学号顺序填写《武汉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武汉大学2024-2025学年硕博连读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至交叉院。

10月25日前:交叉院完成对考核结果的审核并在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交叉院将中期考核结果、硕博连读生名单汇总上报校研究生院审核。

五、有关要求

(一)在中期考核、硕博连读生遴选与选拔考核中,各培养单位务必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评定考核等级,审慎给出分流意见,切实保障研究生权益,建立健全沟通申诉程序。

(二)中期考核合格,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进入后续培养环节(科研训练、学位论文研究、实习实践等),请各培养机构与指导教师安排好后续工作。


武汉大学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