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二等奖评选范围、评选条件与评选程序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武汉大学在籍和毕业2年内的研究生。
二、参评成果
1. “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审强调研究生在科研工作的实际创新能力,注重成果的创新性、突破性与多样性,要求能代表本学科较高水平,避免学术“五唯”倾向。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论文、科研奖项、授权发明专利、咨询报告、学术专著等。
2. 参评成果正式见刊(最终见刊)时间应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原则上所有参评的学术论文收录有关情况均要求提供图书馆检索报告;已正式见刊(最终见刊)但暂未被数据库收录的论文,需提供图书馆出具的期刊收录证明,同时提供学院审核盖章的期刊首页、目录页及文章全文的复印件。同一成果不得在学术创新奖和国家奖学金及其他专项奖学金的申报中重复使用。
3. 如参评科研成果为学术论文,则文献类型原则上应为研究性论文,文献类型为评述性的论文原则上不在参评范围内。
4. 各参评成果应符合申报研究生所在机构及系(所)评审细则有关要求。(武汉大学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 2024年“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办法)
三、评选程序
1. 10月25日—11月7日: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填写《2024年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申请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同时需提供图书馆出具的论文收录检索报告(检索报告需涵盖申请表中学术论文的所有详细情况;SCI检索应提供中科院基础版分区)、论文全文复印件、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经研究生导师审核后,连同相关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到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2. 11月8日—13日:各机构及系(所)完成评审。各机构及系(所)组建评审小组,原则上不少于7人(其中应包含教师和研究生代表,教师代表应包括教授委员会或培养指导委员会成员)。在满足基本条件且不超过分配名额140%的前提下对“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二等奖人选进行排序推荐,宁缺毋滥。请将《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推荐人选汇总表》经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申请人的所有申报材料送至交叉院20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yuyingmin@whu.edu.cn。
3. 11月20日前:交叉院党政联席会议完成对各机构及系(所)推荐名单的审核并在网站公示3天。结果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4. 11月21日—28日:研究生院复核抽查。研究生院对参评材料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并根据抽查结果和推荐情况对名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抽查的过程中,若发现审核不严、滥竽充数等情况,将扣减培养单位本年度及下年度名额分配指标。
5. 11月29日—12月5日:公示及公布获奖结果。结果公示不少于三天,无异议后,学校做出表彰决定,并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