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研究生请假制度

发布时间:2025-03-04 10:58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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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工作管理,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特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请假规则与流程

第一条 请假分事假、病假和公假三种。学生请假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通过不得擅自离校,违反者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并通报批评。

第二条 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编造理由。请假、销假各环节必须先告知导师并征得导师同意。

第三条 请假须先填写《武汉大学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研究生请假审批表》,经家长、导师、辅导员知情同意后,报学院审批。审批表一式两份,纸质版交至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研工办备案,一份存辅导员处,一份存教学秘书处。

第四条 请假流程

1.线下审批

(1)填写《武汉大学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研究生请假审批表》,并准备有关证明材料。

(2)导师意见(3)机构意见

(4)培养单位意见(一周以上需经培养单位审批)

(5)存档备案

2.线上申请

线下审批通过后,登陆办事大厅“在校学生离校申请”系统内提交申请,需在“请上传相关材料”处上传电子版《审批表》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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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一个工作日内联系导师、辅导员销假。


二、补假、续假手续

第五条 因急事无法及时请假,须在一天内办理补假手续并说明情况。若本人无法到场,则由班委代其办理请假并由本人或家长打电话向辅导员说明情况。

第六条 学生请假期满后无法准时到校,须向导师、辅导员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假手续。

第七条 学生请假期满后需继续请假,必须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依照请假流程办理。


三、附则

第八条 以上办法适用于武汉大学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全体研究生,由武汉大学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研工办负责解释。